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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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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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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如何处理

  摘要: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怎么办?民间借贷中借贷人为追收不良贷款而起诉借款人、担保人时,如果借款人已死亡,有时会出现难以确定被告的情况。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对于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如果借款人生前债务系他们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妻子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他的女儿没有偿还义务;

  2、如果债务人生前债务系其个人债务,则其妻子没有偿还义务,他的女儿更没有偿还义务;

  3、如果其父母、妻子和女儿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则其父母、妻子和女儿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4、你关键要搞清楚借款人有哪些遗产、债务是否他们夫妻共同债务这两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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