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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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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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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应该怎么订立

  摘要:现在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都会和债权人订立借条。而且正确的借条书写方式能够减少许多借款纠纷。那么在写借条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怎样写借条才是正确的方法,如何才能避免因借条书写错误导致的纠纷?关于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随着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会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选择制作凭证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在借钱的时候,现在的人都会选择订立借条?那么借条应该怎么订立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

  一、借条书写十大禁忌

  1、忌空白过失。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2、忌大、小写不清。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1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1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3、忌不写日期。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4、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5、忌不认真核对。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6、忌内容表达不清。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7、忌名字不全。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8、忌使用同音同义字。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9、忌印章不规范。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10、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二、如何正确的写借条?

  1、标题要写“借条”。并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另外,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

  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

  3、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仍极为常见,为进一步避免此种诉讼风险,可以采用“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较不常见的表述,以更加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4、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6、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是现金支付,则表明“现金”,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

  7、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

  8、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9、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同时,应注意法律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一般来说不超过24%即受到法律保护;超过了24%,不超过36%的,对方愿意支付则可以支付,不愿意的法律也不会保护这部分的利息;而利率如果超过了36%,则不但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法院还会强制要求返还超过的部分。

  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要求还钱时不能再要求支付利息。

  10、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写。另外,也可写清逾期后的计息基数是到期未还的本息合计,但由于部分法院判决中对此种合计计息基数并不支持,为避免争议,本范本未采用此种写法。

  11、以“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由于借条行文必须简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见的管辖、纠纷解决等条款在本范本中均不作表述。

  12、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理由同前。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就借条是否是借款人书写发生争议时,字迹鉴定的费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张借条上的字迹都具备可鉴定条件。

  13、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借条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进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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