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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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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公司法务

公司名变更申请材料是哪些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法人想变更公司名,那么公司名变更申请材料有哪些呢?小编为您解答。

  公司名变更申请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⑵《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以上就是公司名变更申请材料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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