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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其他案件事实
(1)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
(2)出借人款项的来源。
(3)借款合同、借条等书面资料起草人、起草的背景、签订的时间和地点。
(4)款项支付的背景。
(5)借款人的款项用途是否符合双方约定。
(6)出借人是否督促过借款人按照借款用途使用款项。
(7)出借人与借款人借款事务办理是否存在惯例,惯例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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