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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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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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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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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抵押车出售行为如何定性

  抵押车出售在近几年非常流行,抵押车之所以如此受欢迎,首要是因为抵押车超低的报价,为很多买车族节省了不少开支。但是抵押车买卖有好有坏,坏处在于抵押车在采购后暂时无法过户。

  抵押车出售行为如何定性

  贷款人无法还款的时候,银行并不是立即申请车辆拍卖的,而是向贷款人催收贷款和利息,如果没有收到,那么在抵押道歉后,银行才会申请车辆拍卖,当然法院受理后才可以进行拍卖。

  如果车辆在卖出后,费用会优先偿还银行的本,然后将剩余资金还给借款人。此时抵押也会自动解除,债务关系就终止了,抵押状态自然就解除了。

  抵押车辆除了无法过户外,车辆的年审、异地年审以及车辆保险业务都是能够正常进行的,所以在购买抵押车的时候,不需要过于担心。

  而且抵押车的购买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如果盲目购买抵押车,对自身利益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对抵押车的来源途径、车辆的检查都有一定的了解,方可进行抵押车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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