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咨询热线:13512209645

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公司法务

法律规定出资不到位能否清算?

  申请公司破产进行清算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清算,法律规定出资不到位是可以进行清算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清算的时候对于出资不到位的必须要补足出资的金额,这样才能进行申请破产,公司法都是有法律的规定才能合法的办理。

  一、法律规定出资不到位能否清算?

  是可以清算的;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按照您所说的,如果大股东一直没有出资到位的,那么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补足出资,并且向您和您的朋友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和您朋友的损失。公司法明确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违约,不认为是欺诈。当然,如果大股东一开始就没有出资的意愿,始终是有欺诈的意愿而虚构事实的,那么构成欺诈,但是这方面的举证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您能够证明大股东一开始就存在欺诈的故意而实施欺诈的,那么你们订立的相关的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就是可以撤销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对于股权回购,公司法是有明确规定的,股东不出资的情况不属于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所以您不得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对于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限期补足出资,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愿意出资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限期出资,赔偿您的损失。

  因为公司已经成立,那么您要想收回出资的,只能选择将您的股份出卖给其他人,或者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公司并对公司进行清算。

  二、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如何了结

  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债权人领取财产时,应当出具注明债权人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的证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清偿。如财产较少,人民法院认为无再行分配的必要,可归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www.tjlvshiyd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手机:1351220964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