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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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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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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生活中常见继承人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那么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股权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股权可以遗赠吗?

  如果股东以遗赠方式处分股权为由申办遗嘱公证,或者当事人以接受遗赠为由主张继受股权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只是在办理接受遗赠股权公证时,要根据受遗赠者的身份状况,告知其在实际接受股权时灵活处理。比如,如果受遗赠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而公司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的,宜要求其提供公司其他全体股东的同意证明,或者采取转让受遗赠股权获取价款方式达致接受遗赠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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