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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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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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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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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股东享有哪些股东权益?

  导读:股东权益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那么作为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样的股东权益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股东权益的内容有:

  股东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二、此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股东的权益还有:

  1、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提供。

  2、股东说明正当目的,可以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的,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4、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可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5、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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