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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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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公司法务

中小企业经营中的五大法律风险

1.未对合作伙伴进行资信调查

一些不法商人,在申办公司时,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帐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针对这种情况,事先防范很重要,先调查清楚合作对方的“底细”,然后再与对方合作。

2.法律关系不清

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当一方权利被损害之后,往往难以通过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责任。现实中,还大量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正式的”合同文本仅仅是一个摆设,而实际上按照另一中方式履行。一旦产生纠纷,也极容易给企业带来风险。

3.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

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4.对应收帐款催讨不力导致经济损失

其一,如果权利超过诉讼时效,则法院不再保护。其二,由于货款拖欠时间过长,欠款企业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或者经营状况恶化,甚至破产,丧失偿还能力。

5.诉讼措施不当导致案件败诉或无法执行

选择起诉对象不当,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被告人的财产被其转移、处分或者被其它法院查封、冻结,失去了偿还债务的机会。有关事项没有保留书面材料或者材料丢失,导致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举证不全面或者不及时。经过诉讼程序胜诉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使生效的判决、调解丧失强制执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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