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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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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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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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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天津律师法律咨询婚后一起还贷,离婚了房子归谁?

天津律师法律咨询婚后一起还贷,离婚了房子归谁?

天津资深律师杨德明接受法律咨询解答

婚后一起还贷,离婚了房子归谁?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并且应当就共同还贷时支付的款项和对应的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采用“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房屋的现价值×50%,其中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婚后还贷本息÷(首付款+按揭贷款金额+贷款利息)”,计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并且婚后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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