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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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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经济纠纷

出具执行证书申请材料清单


出具执行证书申请材料清单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2

自然人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4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体资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1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7

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申请人已按约定履行义务的证明

原件

1

债权文书中有相关约定的应提交。

9

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的证明

原件

1

未完全履行的,应提交债务人已部分履行债务的证明;

未履行的,可提交曾经进行催告的相关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不提交。

10

委托书

原件

1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11

受托人身份证件

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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