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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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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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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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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开发商违约造成的延迟办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先看一下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如果约定了,则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赔偿方法要求赔偿。

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题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向开发商索赔,甚至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小区取得房产证的条件基本满足,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过户,难度不大;

如果房企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难以获批,业主要求过户的难度一般;

如果房企存在严重的问题,办理房产证的难度大,业主应考虑退房。

虽然向法院起诉可以解决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问题,但是毕竟打官司耗时耗力,对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此,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便及时解决房产证纠纷。因此,如果房屋购买地对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做出了相同规定,那么在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房产证。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购房者自行办理了房产证,这并不能改变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因此购房者还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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