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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指南
一、对仲裁裁决不服,有权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起诉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身份证明。
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签收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距起诉未超15日的无需提交)。
6、证据材料复印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书或伤残评定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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