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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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