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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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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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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显然,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包括两个诉讼,其一是行政诉讼,其二是民事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定义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行政诉讼的当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了若干个分属于不同诉讼系列但又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的诉讼请求,法院将这些不同诉讼请求并案处理的情况。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是:第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行政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即如果行政诉讼不存在,就不可能会有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在行政诉讼为提起之前,或行政诉讼已经终结时,都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问题。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与行政诉讼相关联。即指两种诉讼既是同一违法行为引起的,也与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两者缺一不可。所不同的是前这是实体上的关系,后者是程序上的关系。第三,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起。虽然在一定情况下,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但当它附于行政诉讼是就必须受行政诉讼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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