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512209645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天津律师杨德明:商品代销合同纠纷常见争议与诉讼思路和策略
商品代销合同是指委托人将其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委托代销人销售,并按照约定支付代销费用的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履行存在差异,常常会引发纠纷。以下是商品代销合同纠纷常见争议及诉讼思路和策略:
一、代销人未按约定销售商品
当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销售商品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销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在诉讼中,委托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如销售记录、销售报告等。同时,委托人应当注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
二、代销人未按约定支付代销费用
当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销费用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销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代销费用、支付违约金等。在诉讼中,委托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销费用,如代销费用结算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同时,委托人应当注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
三、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保管商品
当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保管商品,导致商品损坏或丢失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销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委托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代销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保管商品,如商品损坏或丢失的证据、保管记录等。同时,委托人应当注意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条款是否合理。
四、代销人违反竞业禁止条款
当代销人违反竞业禁止条款,从事与委托人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销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停止违约行为等。在诉讼中,委托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代销人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如代销人从事相同或类似经营活动的证据、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等。同时,委托人应当注意竞业禁止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商品代销合同纠纷的诉讼思路和策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充分利用证据和法律规定,以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