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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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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结合一起我曾亲办过的类似的案件,大致案情是,我们代理原告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该单位是一家个体工商户,人员较多,单位拒绝赔付,认为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最终从劳动仲裁开始,历经一审、二审,焦点问题始终是单位坚称其作为超过7人雇工的个体户,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
个体工商户虽然相对规模小、管理集中,但是不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往往是难辞其咎的,从现实角度出发, 无论是劳动者角度还是单位,劳动合同其实对两方是有双向保护意义的,建议大家无论如何都还是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很多用人单位有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此种因素很多,后面我可以单独分享给大家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些感受,在此不再啰嗦。以上本文属个人意见,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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