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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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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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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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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监事会的主席由谁担任

  摘要: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很多股份公司会同时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的设立是为了监督董事会的一举一动,防止有人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而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头,自然手中会握有一定的权利。那么监事会的主席是监事吗?下文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监事会的主席是监事吗?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是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对股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主席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

  2、组织检查、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4、有权组织检查、查阅公司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

  5、有权组织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6、有权组织对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7、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提出质疑;

  8、有权组织对各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9、有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10、有权对公司所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

  11、负责组织完成股东大会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三、监事会的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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