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咨询热线:13512209645

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离婚诉讼

天津离婚律师咨询解答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天津离婚律师杨德明解答,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夫妻一方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夫妻一方被他人侵犯身体权导致的赔偿、一方因为工伤而产生的工伤赔偿。这种财产具有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须归个人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www.tjlvshiyd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手机:1351220964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