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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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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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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

  摘要:众所周知,为了保护孩子,女方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那么一般来说,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接下来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一、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法律政策来规范离婚赔偿问题。

  怀孕离婚赔偿标准应该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实行。

  二、关于二胎怀孕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一)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例如: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二)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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