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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老赖债务人通过故意减损财物价值逃债方式如下
(1)被执行人为关联人拖欠另一关联人的债务新设担保,包括连带保证、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
(2)被执行人故意高价购入关联人财产,现款变为无用之废物。
(3)对被执行人的财物设置处置障碍。包括:与关联人倒签租赁合同时间创设虚假租赁:由关联人长期低价承租被执行人财物;由关联人承租财物并约定以租抵债;由关联人承租财物并一次性收取租金;由关联人承租财物后多次转租、分租;故意将财物以合作、共建、改造、添附、房地分离等方式引入第三方(通常是关联方)增加投入形成纠纷;故意由第三方(关联方)在被执行人的财物周边设置实物障碍(如封路、拆桥、围堵出入口等);由第三方(关联人)对被执行人财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动
天津胜煜达律所杨德明主任律师善于各类债务纠纷、合同经济纠纷有经济债务纠纷找杨德明律师咨询代理。手脚(如供水供电、增容、排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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