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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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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综合法律服务

合伙开装饰公司协议

合伙开装饰公司协议


甲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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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_装饰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______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_____年结算。

第八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九条 合伙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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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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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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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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