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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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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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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天津债务执行律师杨德明-法拍房流拍变卖失败后怎么继续执行呢

       天津债务执行律师杨德明- 两次流拍后变卖失败后如何执行

  降低价格第二次拍卖,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可以作价交申请人抵债,拒绝接受的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不成且无法抵债的会进行变卖 ,变卖不成功的话就会解除查封,将房产退还给被执行人。

  流拍房产处理办法: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次房屋拍卖应在第一次法院拍卖后60天内组织,只能拍卖三次房屋。如果三次拍卖都是法院拍卖,那么拍卖的房子就应该被卖掉。如果在第一次法院拍卖后,申请人与执行人达成协议,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变卖物品还债,法院会允许。

  2.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第一次法院拍卖售罄,第二次、第三次法院拍卖的起拍价会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应超过20%。根据规定,当没有人出价拍卖或买方的最高出价低于底价时,如果申请执行人或在场的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同意以拍卖设定的底价接受拍卖财产,则应由他们向房屋支付债务。

  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在出售的房屋,拍卖的房屋将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进行债务偿还。遗嘱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不依法清偿债务的,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房屋返还遗嘱执行人。

  4. 房子卖了,价格一般会比拍卖行低很多。如果房子卖不出去,那么法院只能将房子直接抵押给债权人,并将被抵押的房子解封查封状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最多可以拍卖三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的不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作价交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就会进行第三次拍卖。若第三次拍卖仍然不成功,法院就会发出变卖公告,公告发出后,没有买受人购买该房产且申请执行人也不接受该房产的,法院就会将该房产退还给被执行人。(2017年1月1日已经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与网络司法拍卖规定不一致的,以网络司法拍卖的的规定为准)

  流拍后对于价格的影响呢?

  一般流拍的房子都会降价出售,多次流拍价格就会变得较低,一般来说一拍起拍价格为市场均价的7—8成,而一拍流拍之后的二拍是一拍起拍价格的7折左右。但是也会针对房子情而定,好的房子如果因为价格原因流拍很可能价位上不会有太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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