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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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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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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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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企业在适用不定时工时制时也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企业在适用不定时工时制时也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1、法律对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岗位有相应限制,只有符合规定的岗位,企业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1)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
(2)用人单位无考勤要求且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
(3)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
(4)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
2、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不实行考勤制度,如果企业以标准工时制的标准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进行考勤管理,则可能会被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相关员工实际实行的是标准工作制,从而认定企业应向相关员工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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