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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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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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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乘车遇颠簸摔倒受伤 可向公交公司索赔吗

乘车遇颠簸摔倒受伤 可向公交公司索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与您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应当将您安全运达目的地,这是公交公司的法定义务。具体如何安全呢?比如小心驾驶避免碰撞致旅客或货物损害; 比如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致人受伤; 再比如看到路面凹凸不平可以缓慢驶过,减小车身剧烈抖动等等。倘若按照公交公司说法,道路不平属于“不可抗力”,那么任何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可以找到“不可抗力”的痕迹,以此推论,公交公司都可以随意行驶,反正旅客受伤都是不可抗力造成。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路面不平虽然是不能预见的,但车身的剧烈抖动却可以通过驾驶员缓慢行驶尽量避免及克服的,所以道路不平导致的车身剧烈抖动,并不能构成公交公司推说的“不可抗力”的理由,除非公交公司举证自己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仍不能避免事故发生,或证明事故发生是旅客或第三人造成,否则应向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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