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咨询热线:13512209645

您所在的位置: 天津律师法律咨询 >办案心得

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办案心得

一方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当法律关系的存续与接触涉及财产利益时,人性的阴暗面有时会被无限放大。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法院重新分割财产,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杨律师有以下几点建议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或者做好充分的隔离措施,财产公证或隔离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进行确定。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离婚时双方对价值较高的物品进行析产实非鲜见,对高档物品保存好相应材料,以免后续举证无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www.tjlvshiyd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手机:1351220964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