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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西区津玉大厦801
拖欠货款是企业常见的经济纠纷,最近以电子汇票背书结算,但最终被拒付欠款的案子不少。
天津律师杨德明是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5年经验丰富,今日就代理了某公司票据追索案件,案件共涉及两张票据,均是以背书方式转让债权人,但最终提示付款是遭到拒付。天津资深律师杨德明经过多次事先调查取证后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今日已经收到了立案通知。
天津债务律师 天津票据律师杨德明提示 持有商业汇票被拒付的一定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86条,持有的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依法可向背书人、出票人等依法行使追索权,且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个、数个或全体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应依法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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