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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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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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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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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

天津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缓刑 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团队代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成功获轻判缓刑

     天津律师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团队接受犯罪嫌疑人家人的委托代理其子职务侵占罪一案。

     杨德明律师团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经过详细查阅案卷,掌握了本案案情,经过大量协调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家事为其全款退赔,为争取缓刑打下了良好的事实基础,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经传唤主动到案,且其到案后如实稳定供述了自己的行为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大幅度从宽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涉案事实,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且其一向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初犯,在审讯中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悔过之心显著、悔罪态度较好,其系初犯,偶犯,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应该得到从宽的处罚。犯罪嫌疑人已经将涉案金额全额退赔。未给他人造成恶劣影响。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系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显,系偶犯、初犯,有自首情节,且已经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恳请贵院对其适用缓刑。

本案历经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检察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在三个刑事案件代理阶段,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团队经过大量工作最终该案获得了轻判缓刑。微信图片_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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