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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德明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执业15年的资深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前曾在企业从事财务和法务工作,是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拥有15年执业经历的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债务欠款,融资投资纠纷,房产类诉讼,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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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德明律师

手机号码:13512209645

执业证号:11201200810419232

执业机构: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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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证据举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证据举证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2、 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 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 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 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 房屋租赁合同。

3、 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 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 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4、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解决?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民事纠纷的举证期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得非常详细,到时候工作人员也会明确的告知当事人要在指定的时间之内把相关的证据递交到法庭。同时,举证的时候必须要注意自己向法庭提供的这些证据第一是真实的,第二自己收集证据的过程是合法的。同时,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引发了房屋租赁纠纷,就要重点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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